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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3-08-02 點擊:312
有時候在寫字樓辦公室租賃和出租的過程中,會很可能出現各種糾紛問題。有些出租者和承租者對于辦公室租賃市場一些常見的問題可能不是特別的了解,以致于出現糾紛,那么,辦公室租賃過程中出現糾紛如何解決?和辦公室出租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如果發生糾紛,先看看能不能先協商解決
協商是解決問題最快速的方法,如果在辦公室出租期間發生糾紛,那么可以通過協商來解決,雙方可以靜下心來,一起商量如何解決問題,避免雙方出現更大的損失。
再者就是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可以選擇申請仲裁
在辦公室租賃過程中,如果發現問題無法協商解決,那么這個時候就需要尋找外部援助,可以通過居委會,市政街道辦,人民調解委員會和基層司法機關的法律服務工作者可以協助調解。
這個時候很多人會提出這樣的一個問題就是如何申請仲裁?
申請仲裁的前提條件就是雙方要事先協商一致,并隨后達成了事先約定或在合同中的仲裁協議。如果雙方中其中一方不同意仲裁處理,那么法院是不受理仲裁的。如果雙方此前在合同中約定,或仲裁協議已經達成后,法院也不會受理。同時仲裁司法行為是具有時效性的,如果仲裁判決一旦生效,那么當事人的糾紛就無法起訴到法院。
最后一種情況就是申述不成功,申訴不成功可走法律流程
如果申請仲裁中不成功,那么可以走民事訴訟,當事人在房屋出租合同中,發生糾紛,約定的訴訟方式無法解決或者在發生糾紛之后,沒法協商解決,也沒有達成仲裁的協議,這種情況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如果出租方當事人違反合同的相關規定,導致出租合同沒有效果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若出租當事人其中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導致出租合同終止的,未履行約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另一方或者第三方造成財產損害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